丰顺县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第一批)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顺县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第一批),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17]1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丰顺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本次丰顺县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总面积为16000亩,其中人工造林10000亩,更新造林6000亩,共分为12个标段进行招投标施工,项目总投资1211万元。
第一标段:丰良镇人工造林施工面积1154.5亩,财政预审价923600.00元;第二标段:丰良镇人工造林施工面积1215.9亩,财政预审价972720.00元;第三标段:龙岗镇、丰良镇、潘田镇人工造林施工面积1336亩,财政预审价1068800.00元;第四标段:龙岗镇人工造林施工面积1315.9亩,财政预审价1052720.00元;第五标段:黄金镇、留隍镇人工造林施工面积1268.1亩,财政预审价1014480.00元;第六标段:留隍镇、潭江镇人工造林施工面积1112亩,财政预审价889600.00元;第七标段:留隍镇、汤西镇、小胜镇人工造林施工面积1189.5亩,财政预审价951600.00元;第八标段:小胜镇人工造林施工面积1408.1亩,财政预审价1126480.00元;第九标段:建桥镇、丰良镇更新改造施工面积1506.9亩,财政预审价1032226.50元;第十标段:留隍镇、小胜镇更新改造施工面积1408.9亩,财政预审价965096.50元;第十一标段:丰良镇更新改造施工面积1651亩,财政预审价1130935.00元;第十二标段:留隍镇更新改造施工面积1433.2亩,财政预审价981742.00元。
2.2招标范围:按广东兴源农林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作业设计等内容;
2.3工程地点:梅州市丰顺县各镇林业用地;
2.4建设工期:
2.4.1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施肥覆土:2018年3月31日前完工;
2.4.2种植:2018年4月30日前完工;
2.4.3当年抚育:2018年7月至8月完工;
2.5承包方式:
2.5.1实行九包(包清杂、包整地打穴、包苗木、包肥料、包种植、包成活、包当年抚育、包安全生产、包验收),苗木要求:人工造林选用二年生以上、无病虫害的营养袋苗,苗高为80cm以上、地径0.8cm以上;更新改造选用二年生以上、无病虫害的营养袋苗,苗高为120cm以上、地径1.0cm以上;俱备“两证一签”;保证造林当年成活率达95%以上。
2.5.2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总价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梅市林字(2016)45号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林业主管部门核准或授权梅州市林业主管部门核准的有效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需提供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无任何在施工程(以验收报告为准);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企业在职人员的,应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最后一个月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为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应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证、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依据粤人发【2003】178号文规定,省外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程序在广东省转评为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2信誉要求:
3.2.1 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林业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企业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6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即中标后自动退出其余标段的开标(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 √来人报名(如下); x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附件2格式) (3)、企业造林资质证书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企业在职人员的,要提交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最后一个月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为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要提交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证、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 (以上(3)~(6)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查原件);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
4.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1月30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2018年1月30日 17:30 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并非意味着符合本项目的资格审查要求,一切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结果为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x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于 2018年1月31日至2017年2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到丰顺县汤坑镇千江风情街市政大道246至250号四楼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丰顺分公司(联系电话:0753-6698588)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整,售后不退,未按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做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9:30 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大厅(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大厅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mobile.28365365、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 丰顺县林业局
办公地点: 丰顺县新世纪庄园路38号
联系人: 朱股长 联系电话: 0753-661555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201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25918458
日期:2018年1月22日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今年 月 日在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参加
工程招标项目报名工作,根据招标方
的要求,特向贵院申请查询本公司、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 (全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用A4纸装订成册。
附件2:
承诺书
致丰顺县林业局:
我司 为丰顺县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第一批)投标单位。本公司郑重承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证号: 目前无在建工程,否则本公司同意贵单位作出取消我公司本次投标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的处罚。行政监督部门认为情节严重的,依照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